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觀光署四日宣布加碼花蓮旅遊補助,除補助日期從十一月三十日延到十二月二十日,且每月最高可領二千五百元住宿補助,跨月旅遊則一次最高可領取五千元住宿補助。
交通部長陳世凱指出,觀光署宣布花蓮地區旅遊補助後,花蓮當地旅宿業住宿率已由一成提升到四成,顯示補貼政策得到預期效果,而加碼補貼希望更多民眾前往花東旅遊,為當地經濟注入活水。
觀光署指出,本公布國人於七日到三十日住宿花蓮,可享有第一晚補助一千元、第二晚可再補助一千五百元優惠,現在補助措施延長到十二月二十日,且跨月份可以重新計算,民眾如本月底前往花蓮,跨月旅行並住宿當地旅宿業連續四天,則最多可得到五千元之住宿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