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芮風災 彰縣公告現金救助標準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康芮颱風為彰化遺留的農作物延遲性災損,十六日終獲農業部公告為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受理期間為今年十一月十六日起至十一月廿九日前。

農業部公告彰化縣因「一一三年康芮颱風」致『蕎麥等作物』已符合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標準,現金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救助額度為標準,其申請救助項目(蕎麥、青割玉米、西瓜、珍珠柑、胡蘿蔔、洋蔥、大蒜及水平棚架網室塑膠布(網))損失率達百分之廿以上者,即可向土地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現金救助。

蕎麥:每公頃二萬八千元;青割玉米:每公頃一萬二千元;西瓜:每公頃六萬二千元;珍珠柑:每公頃八萬元;胡蘿蔔:每公頃四萬一千元;洋蔥、大蒜:每公頃四萬六千元;水平棚架網室塑膠布(網):每公頃四萬元,未達百分之二十者不予救助。

符合規定可申請救助農民朋友,十六日起至二十九日前(假日原則上不受理申請,依各鄉鎮市公所公告為準),請儘速持身分證、印章、農會存款簿、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使用同意書及其他應備文件(如三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向『土地所在地公所』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