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子女返台 2條件放行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因應武漢肺炎防疫,陸港澳人士暫緩入境;為顧及人倫與商務,陸委會十一日「開小門」,宣布以商務履約等六類事由,已在台停留的中國大陸人士得申請延長停留期限;另專案長期居留的陸配未成年子女,如為未成年且在大陸親人無能力照顧者,得專案申請入境。
 陸委會表示,因應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展,基於防疫減少人員移動風險,考量人道精神並兼顧人員防疫管理,經相關機關會商並提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定,自十二日零時起,變更對大陸人士入出境管制措施。
 首先,對於目前以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投資經營管理、駐點服務、團聚及短期探親等六類事由,已經在台停留之大陸人士,申請延長停留期限,得專案逐次核給十五天,每次規費三百元。
 另針對持社會考量專案長期居留證或長期探親證的國人或陸配的大陸子女,因基於家庭團聚與人道考量,如為未成年且在大陸親人無能力照顧者,得專案申請返台。如准予入境,入境後須居家檢疫十四天。
 此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即日起非陸港澳的所有入境航班旅客,均需填報「入境健康聲明書」,且於入境十四天內應配合居家檢疫措施;另若要出國旅遊須帶出入境證明,目前只能臨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