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環境部十一日宣布,將新增部分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優惠費率,於明年一月一日正式實施。塑膠容器使用再生料、採用綠色設計等改善措施,最多可享四十五%的優惠,盼帶動新的循環經濟模式。
環境部表示,日前已公告「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部分修正條文,將自明年一月一日起提供玻璃容器重複裝填、塑膠容器使用再生料、塑膠容器綠色設計等給予回收清除處理費優惠費率。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長賴瑩瑩表示,近日全球塑膠公約談判雖未達成最終協議,但已透過各國共同參與討論,凝聚共識;預計明年上半年,環境部將與各界展開討論,以源頭減量與循環經濟為核心的綠色成長模式,共同應對傳統塑膠汙染問題。
環境部指出,目前國內朝四大方向推動塑膠資源循環,包含綠色設計、減少一次用塑膠、加強回收、製造使用再生料等。期能透過修正費率,因應國際推廣資源循環、綠色設計理念,使資源循環最大化、廢棄物處理最小化,創造新的循環運作(商業)模式。
環境部進一步說明,以經濟誘因引導業者,如玻璃容器循環使用機制,給予五十%優惠費率;塑膠容器使用再生原料,給予十五%優惠費率,採用純料、原色、減標籤、繫留瓶蓋的綠色設計,再給予十五%至三十%優惠費率。以塑膠容器而言,全部符合最高可享四十五%優惠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