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心腹李文宗涉收賄侵占背信3罪 北檢起訴求刑17年4月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北地檢署二十六日偵結柯文哲等人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柯文哲心腹大帳房李文宗涉犯收賄及公益侵佔與背信等 三罪,遭檢方具體求刑十七年四月,且因犯後態度不佳,檢方除請求法院從重量刑外,還請求繼續羈押。

起訴書指出,李文宗與柯文哲淵源頗深,二人是高中同學。自民國一0七年五月一日起擔任北市府顧問,後續在多個重要崗位任職,具有公務員身份,還深度參與民眾黨黨務運作,尤其負責柯文哲及其掌握組織的資金管理等關鍵事務。像是在台北捷運公司董事長任內,竟與柯文哲共同違背職務,借政治獻金之名收受沈慶京不法賄賂。不僅如此,李文宗還以木可公司名義侵佔數千萬元政治獻金,甚至指示妹妹李文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行徑惡劣,毫無悔意。

柯文哲與李文宗的往來LINE記錄也浮出水面,柯文哲多次指示李文宗,如在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要求「你去拜訪林文淵,他是阿扁的劉泰英,你要和他建立關係,作為你的顧問。我們需要這種有經驗的人」,後續還期許李文宗成為類似「劉泰英」角色,負責政治資金調度。

檢方對李文宗犯罪事實的量刑明確: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十年,併科罰金一千萬元,褫奪公權 五年;公益侵佔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五年;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