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針對外交部用才標準,民眾黨立委林憶君二十六日質疑,外交部雖然都有依任用條例規定辦理,但外交部用才標準及原則不明,是否有「圖利安插自己人」之嫌。
林憶君二十六日於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質詢時表示,依《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第三條條文規定,除駐外機構館長外之員額合計數不得超過十五%,而該條例在一0三年五月修法調降至十%,一0六年十二月蔡英文總統執政時,再次修法重新恢復到不得超過十五%。
然而,外交部用才標準及原則卻不明,林憶君指出,像是駐法代表處大使郝培芝、現任駐美國公使銜副代表楊懿珊並無外交歷練,現任駐德代表謝志偉、現任駐日代表李逸洋,也皆未受過外交公務的培育訓練。
另,我國於葡萄牙、西班牙駐外單位的主管職位已空缺一段時間,荷蘭代表處主任也因調任職位而懸缺,為何這些職位遇缺不補,是否在等待著「哪位特定人士」,目前是否已有確定人選,是否可公布?
對此,外交部長林佳龍答覆說「人選目前已內定」;林憶君則接續詢問,人選是否由部長自己內定?林佳龍僅簡單回應「人選需再跟總統報告決定」。
林憶君說,從外交部長的回答中,對於未來該等駐外單位的主管職缺,並未否認將由「特定人士」或「自己人」擔任,還需跟總統報告後決定;她認為,如此是否間接證實,未來該等主管職缺仍是將派任實為總統賴清德和外交部長林佳龍赴該國「督軍」的心腹親信?
林憶君強調,外交工作推動不易,每一位外交同仁都是堅持本分從基層為國家拚外交,希望外交部長用人應唯才適用,而非單純任用政黨智庫人員,應以專業為主要調動任職考量,讓優質的專業外交人員補足職位的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