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副刊>切膚之痛

 ■王婷
 我忽然想到這個成語,「切膚之痛」,當他在幫我換藥的時候。
 拿著棉球棒,清拭我紗布下的瘡傷,他的手很輕柔,我眼裡噙滿著淚,開口在顫抖,身體在退縮;是的,很痛,痛到無法思緒,霎時腦海裡只冒出四個字,「切膚之痛」,就是這個感覺,千分之千的再確切不過。
 三個月,吃了986顆止痛藥,這是口服,不包含醫院幾乎每四小時注射一隻止痛針,還有,在我快痛到暈厥的時候,醫院必須開給我嗎啡。
 此語究竟出自何人?那時的他怎麼了?發生了什麼?怎麼能如此一語中地?以「切膚」來形容。
 那是三度灼燒,滾燙在肌膚上的烙痕。其實這話不太正確,嚴格說它不叫「肌膚」,因為已經燒到看不見皮,不應該稱皮膚,兩個手掌大面積,只看得見如絞肉般的模糊血肉。
 記不得多少日子,我的床單,天天渲染著滲透紗布的鮮血,床被的顏色,每天都是鮮腥的紅。每天醒來的第一秒,就是要死不活的劇痛,誰能告訴我這種日子要怎麼過?什麼時候是盡頭?有誰懂?
 為什麼?我咬牙苦撐大半年,災難還沒結束?我每天催眠苦盡將甘來,但日子依然艱難的可笑,快忘記原來的自己,我不能走路、不能穿衣、不能洗澡、無法外出。到底我還是我嗎?什麼是我?
 再說服不了,只好幻想,只能幻想,用超脫意志的想像,虛弱得告訴自己,一定是活在夢裡,世界上,人不可能活得那麼痛苦。全部都是夢。
 三百零一天,日以繼夜被「痛」折騰、被侵蝕、被啃噬,好長好久好恐怖的惡夢。天哪,看見鏡子裡蒼白的面容,我錯了,根本不是夢,不是可怕的惡夢,是活生生血淋淋的殘酷。
 若依醫學,傷會日益好轉。但醫學沒有任何一種抽血驗尿或什麼檢驗,能以精準的數據檢測出一個人真正的疼痛,好吧,所以沒有人知道,那就姑且聽我說。
 聽清楚了,由我來說,是痛,很痛,非常痛,非常非常痛,「切膚之痛」……。
 說完了。謹獻給那年的我和家人,陪我渡過最悲慘的日子,鬼門關前走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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