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環境部三十日宣布加速達成二0三0年減碳目標,原定二0三0以達成較二00五年減低碳排百分之二十四為目標,而新目標則提高為百分之二十六到百分之三十。環境部長彭啓明指出,新目標是考量國際因應氣候變遷趨勢及科技突破,與國內AI發展之用電、財劃法修正後氣候資金投入等因素制定。
彭啓明指出,統計二00五年排碳量為二六八點八九百萬公噸,目前統計至二0二二年已降至二六四點一三百萬噸,目前預估二0二五年已經減量接近百分之十;隨著離岸風電等再生能源供給再增加,二0三0年減量達百分之二十六到百分之三十為目標。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表示,明年也將擴大碳盤查對象,納入大型百貨公司、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連鎖便利商店、超級市場、交通運輸、大專校院、醫學中心等,估計 新增約五百家企業、二萬間門市分店。環境部指出,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達二萬五千公噸以上之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需進行盤查登錄及查驗,二0二六年正式依盤查量繳交碳費。
蔡玲儀指出,在製造業方面,擬擴大為年排放量達一萬噸的業者就需要盤查。另外,新增二十二家醫學中心、客貨運輸達二百台車輛以上的約三十家業者、門市達一百家以上的約二十家連鎖便利商店及超級市場、三大電信業者之門市約一百家。
蔡玲儀表示,針對資訊服務業、百貨公司、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大專校院、旅館業、鐵路、捷運運輸等,全公司年用電達二千萬度,相當於年排碳量一萬噸以上,或單一場所用電一千萬度,相當於年排碳量五千噸以上者,也需要進行碳盤查。
環境部表示,新增碳盤查對象,應於每年四月三十日前完成前一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