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文化部發放文化禮金,除繼續發給十六至二十二歲一千二百點,文化部加碼推出十三至十五歲試辦計畫,每人發給六百點,也就是從國中、小六起就能透過文化幣進行藝文體驗。從一月一日上午八點開放領用,鼓勵十三至二十二歲的青少年在元旦就手刀快領,以文化幣開啟新一年的美好體驗。
文化部三十一日表示,針對十六至二十二歲青年,每人發放一千二百點文化幣;十三至十五歲青年,每人六百點文化幣,領取使用期間自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領取資格為:出生日期在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十六至二十二歲青年,具中華民國國籍或符合資格的外國人士等,可以領取一千二百點文化禮金;出生日期在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至一0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十三至十五歲青年,具中華民國國籍或符合資格的外國人士等,可以領取六百點文化禮金。
文化部指出,在「書店及相關圖書銷售據點(適用點數放大專案)」的藝文消費點消費,使用文化幣二點馬上加贈一點(例如使用六百點便可加贈三百點),每人最高回饋當年度文化禮金的五十%。十六至二十二歲每人回饋上限六百點;十三至十五歲每人回饋上限三百點。
文化部提醒,文化禮金不可找零、轉售、兌換成等值現金,亦不可折抵藝文票券退換票衍生手續費。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使用完畢,逾期失效。不得用於餐飲相關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