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部會總數 修法增為15個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配合運動部成立,立法院會三十一日三讀修正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部分條文,將現行「部」的總數從十四個調整為十五個,另把「署、局」的總數,從現行的七十個調整為七十一個。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十一月十四日初審通過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雖贊成修正第二十九條條文,配合行政院增設運動部,將現行部的總數從十四個調整為十五個,但對於民眾黨立院黨團所提修法版本,要將三級機關總數從七十個調整到七十五個,因無共識,保留交由黨團協商。

現行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二級機關以七十個為限。

院會處理時,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共同提出再修正動議,將三級機關數目改為七十一個,三讀修正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