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已經三讀通過,不過,卅一日藍綠立委仍隔空較勁,反對的民進黨立委質疑立法程序荒腔走板,國民黨立委則強調,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是一個能去除政府內部黑箱舞弊、官官相護的里程碑法案。
立法院會二十七日三讀通過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保障公部門、國營事業及受政府控制的事業、團體或機構揭弊者的權益。若公務員無故洩漏揭弊者的身分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本法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立法院會卅一日開會一開始先進行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的三讀後發言。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說,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是台灣第一部捍衛公益、正義,完善友善揭弊制度而生的法律,對社會大眾的利益也能有所保障,並宣示揭弊者如果願意挺身而出,政府會當揭弊者的後盾,這也是二0一七年司改國是會議的結論,遺憾的是,最後居然是國民黨團、民眾黨團來回應此結論。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表示,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是一個能去除政府內部黑箱舞弊、官官相護的里程碑法案,只是遺憾的是,民進黨團在過程中不願意支持揭弊者保護法,甚至用言語霸凌支持立法的人。
國民黨立委楊瓊瓔指出,這只是保護揭弊者的第一步,為了要打造更廉能的政府與民主社會,還要繼續檢視,要讓社會更加透明、公平與正義。
民進黨立委郭昱晴說,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稱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未遞出相關立法版本,這完全不是事實,因為民進黨團有提出版本,且該法的第八條文,就是藍白按照民進黨團版本修正。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認為,立法院本來可以通過一部組裝非常良善的車子,但立法討論過程中,他有很多問題想要詢問,例如受理揭弊機關為了證據保全,可向法院聲請扣押,但扣押程序為何、受理機關能否扣押自己的證物等,這些問題卻都沒有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