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正量∕宜蘭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卅一日一審宣判,林遭判刑合併執行十二年六月,褫奪公權六年,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林姿妙即日起停職,由副縣長林茂盛代理。到場聆判的林姿妙痛心表示,司法被政治綁架,她沒有犯罪、會上訴討回公道。
國民黨表示,遺憾司法未能還給林姿妙公道,更擔憂遭遇停職後,既有縣府政策無法順利推動,影響宜蘭發展。
步出法庭的林姿妙堅稱清白並表示非常的痛心,台灣的司法被政治綁架了,不求證據不看事實,一通不實的電話,然後他也知道這通是不實的電話來起訴,明明是林听洲農會理事長,硬說是陳正勳, 用這樣子不實的電話,太可惡了,讓人非常的痛心,個人沒有做壞事,實實在在,為何會判這麼重,將會繼續上訴討回公道。
宜蘭地檢署原起訴法條是收賄罪,法院則是判圖利罪,宜檢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將研議是否上訴。
內政部表示,為貫徹掃除貪汙,建立廉能政治之決心,因此決定林姿妙停職期間不核給半數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