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鬥法! 柯交保北檢再抗告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三十一日下午再以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有實質影響力,交保在外恐影響其他被告及證人提出抗告,抗告書狀已在晚間送至台灣高等法院,受命法官為楊志雄,庭長謝靜慧,陪席法官為吳志強,因案卷龐雜,合議庭決定不裁定,待元旦假期後,再開合議庭。

台北地方法院在一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作出柯文哲等四人涉及貪污案件的交保裁定,台北地檢署二十八日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二十九日上午撤銷四人原交保裁定,並發回台北地方法院重新審理,台北地方法院下午三點重新召開羈押庭,深夜再次裁定以提高保金、裝置電子監控、限制出境、出海及主居等方式,讓柯文哲等四人交保。

柯文哲交保金更從原來三千萬加至七千萬、沈慶京從四千萬加至一億元、應曉薇從一千五百萬加至三千萬、李文宗則是從一千萬加至二千萬元,四人於三十日在家屬籌足保金並完成手續後,再次離開台北地方法院。

另,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並認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秘書許芷瑜涉嫌在二0二二年經手京華城案收受賄款一千五百萬元,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受賄罪。由於許已潛逃境外,北檢於十月二十五日對其發布通緝令,依據相關規定,此次通緝時效將長達四十年,至二0六二年才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