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部訂2030減碳目標 學者籲碳定價與國際接軌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針對環境部去年底提出二0三0年較基準年減碳二十八%加減二個百分點的目標,學者認為,加減二個百分點可能增加目標不確定性、降低實施政策的有效性;呼籲我國需建立與國際接軌的碳定價機制。

環境部於二0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布溫室氣體第三階段管制目標草案,預計台灣的減碳目標將設定為至二0三0年減少至基準年(二00五年)二十八%加減二個百分點、二0三0年電力排放係數降至每度電零點三一九公斤。

對此,台灣科技媒體中心綜合整理學者表達意見,並於二日發布。台北科技大學工業工程與管理系助理教授徐昕煒表示,台灣二0三0年的目標雖然與國際間四十二%仍有差距,但在現有條件下,已展現出一定的政策誠意。

然而,加減二個百分點的範圍實際上略顯寬泛。從統計學角度來看,如此大的範圍可能增加目標不確定性,降低實施政策的有效性與可預測性。

徐昕煒認為,現行碳費政策雖然為減碳行為提供一定指引,但費率過低,無法支撐二0三0年的新目標。台灣亟需建立與國際接軌的碳定價機制,通過合理價格提高企業與民眾的減碳意識,這將成為推動淨零轉型的核心工具。

成功大學建築系教授暨規劃與設計學院副院長蔡耀賢則提到,住商部門的減碳規劃除了減少日常耗電之外,建材與設備的製造、廢棄等過程中也會產生碳排。因此,在建築設計上除了加強隔熱、遮陽與自然通風之外,在建材與設備的使用上可導入減碳的建築設計,簡而言之為「減法設計」。

成功大學交通管理科學系助理教授鄭祖睿說,台灣運輸部門位居全國總碳排量第三位,近年資料顯示雖二0二二年較二0二一年公共運輸運量提升,私人機動運具運量也同時提升,後者能源消耗量比前者增加幅度更高;有鑑於此,管制目標可進一步規劃私人機動運具運量的管理執行策略與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