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勞動部三日舉行例行業務報告,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表示,根據勞動部統計,全國勞資爭議案件數近五年約維持在兩萬五千件至兩萬七千件之間,去年截至九月止,爭議案件數已經達兩萬四百零六件,比一一二年同期的一萬九千兩百八十五件還高。爭議類型當中以積欠工資居冠,樣態包含薪資低於最低工資、雇主片面扣薪等。
王厚偉說明,分析一一二年勞資爭議案件,爭議類型最多的案件,以積欠工資居冠,占比達四成,其次為給付資遣費六千兩百三十八件,占百分之二十四、職業災害補償一千八百一十四件,占百分之七和契約爭議一千八百零八件,占百分之七。
王厚偉指出,在積欠工資案件中,最常見的爭議樣態包含雇主給薪低於最低工資、雇主稱勞工沒申請加班就沒有加班費或是員工要離職,結果雇主以各種名目片面扣薪等。而在給付資遣費的案件中,常常因為資遣跟解僱分不清楚而衍生勞資爭議。其他常見的勞資爭議,包含雇主要勞工簽署自願離職或者是雇主已經通知勞工面試錄取,但後來又片面拒絕錄用等。
王厚偉表示,營造穩定和諧的勞資關係,企業應該隨時檢視內部勞動法規遵守、履行情形,並建立內部員工申訴機制,能有效降低勞資爭議發生,勞動部也有勞教E網等,在網站上設立許多宣導資訊及課程,公司都可以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