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新制上路 上市公司應編製永續報告書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證交所三日指出,提醒二0二五年多項證券法令新規定及重要制度開始施行,上市公司應留意相關規範。其中,全體上市公司二0二五年度起均應編製永續報告書,且應分階段揭露溫室氣體相關資訊。永續資訊管理也從今年起需納入內控制度,並列為年度稽核項目。

證交所表示,已於二0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修正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要求全體上市公司二0二五年度起均應編製永續報告書。

上市公司也應分階段揭露溫室氣體相關資訊,其中鋼鐵工業、水泥工業,以及二0二四年底實收資額達一百億元以上的上市公司,二0二五年需揭露合併報表母子公司溫室氣體數據,以及揭露公司及合併財務報告子公司的減碳目標、策略及具體的行動計畫。

二0二四年底實收資本額五十億元以上但未達一百億元的上市公司,二0二五年應揭露個體公司溫室氣體數據。另外,碳定價時代來臨,依據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等碳費三項子法,與碳費徵收費率規定,事業旗下廠(場)屬碳費徵收對象者,上市公司應於二0二五年五月試申報碳費(不繳費),並於二0二六年正式開始收費,將依二0二五年全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及繳交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