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府執行東港安泰醫院大違建拆除作業

去年十月發生嚴重火災的東港安泰醫院D棟大樓及起火點D棟西南側動力中心,違建規模及違規使用情節嚴重,屏縣府十四日上午開始執行違建拆除作業。(記者鄭伯勝攝)

記者鄭伯勝/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十四日開始執行東港安泰醫院D棟大樓及動力中心違建拆除作業,預計拆除違建面積六千平方公尺,工期約二個月;安泰醫院在拆除前曾提起行政訴訟聲請停止執行被法院駁回,屏縣府隨鯽執行拆除工作,將於違建拆除完畢後向安泰醫院求償拆除費用。

東港安泰醫院在去年十月三日大火後被查出有大面積違建,經東港鎮公所與縣府實際勘查後,院區內的A、B、C、D棟及復健大樓都有大規模違建,全院合法建築面積估算約二萬一千八百三十平方公尺,違建面積約一萬三百一十平方公尺,總違建率約百分四十七點二,全院範圍內幾乎一半都是未申請建照的違建物。

其中火災死傷最嚴重的D棟大樓及起火點D棟西南側動力中心,違建規模及違規使用情節嚴重,動力中心違建率更超過百分之三千三百,由於是垂直違建超過二層樓且提供營業,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縣府因此確認屏東地檢署調查東港安泰醫院火警案已無證據保全必要,因此決定優先執行拆除作業,且於一月三日前往安泰醫院張貼拆除公告,限期十天清除內部物品。

期間,安泰醫院提起行政訴訟聲請停止執行拆除,行政訴訟法庭在拆除前一天開庭由雙方出庭辯證,法院十四日一早裁定駁回安泰醫院訴求。縣府隨即先執行安泰醫院D棟加上動力中心違建面積合計達六千平方公尺的拆除的工作,整體作業估計約二個月完成。縣府表示,依規定強制拆除之建築物均不予補償,其拆除費用由建築物所有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