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環保局聯合警方路邊稽查 改裝排氣管未認證將依法開罰一千八百元罰鍰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一一四年排氣管認證新制實施後,台南市環保局聯合警方及監理站進行兩場路邊稽查,共攔檢一0一輛車次,其中四輛因改裝排氣管未完成認證遭告發。環保局表示,更換排氣管需辦理變更登記,經查獲未變更登記者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一千八百元罰鍰。

環保局一一三年協助四千七百多輛機車完成排氣管認證,自一一四年起,車主需改回原廠排氣管或使用環境部核准之排氣管、自費前往環境部核可認證實驗室完成檢測並完成變更登記,未依規定變更登記經查獲將依法開罰。

環保局分別於一月二日、九日在北區公園路、新營區復興路段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攔查一0一輛車有七輛有噪音之虞,檢測皆符合噪音管制標準,其中兩輛排氣檢測超標遭告發。警方取締二十八件改裝車燈,四件改裝排氣管未作變更登記及一件無照駕駛,當場告發裁處。

環保局表示,正確使用合格原廠或認證排氣管不僅能免於受罰,還能共同維護城市的生活品質,呼籲車主共同為打造安靜舒適的城市環境貢獻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