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縣府財稅局長等異動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宣判,縣府財政稅務局長、勞工處長有罪判決,縣府十七日發布人事命令,新任財政稅務局長劉富美、新任勞工處長游宏隆。(記者林坤瑋攝)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宣判,縣府財政稅務局長、勞工處長有罪判決確定,縣府十七日發布人事命令,參議劉富美調任財政稅務局長,參議游宏隆調任勞工處長,原財政稅務局長盧天龍及勞工處長康立和調任縣府參議,該項人事調整自一月二十日生效。

縣府指出,府內幾位主管人員於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經宜蘭地方法院判決,十六日已收到判決書,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公務人員經有罪判決確定等,才不得任用,在未確定前並無調整職務之規定。基於縣政推動之需,並讓相關主管同仁可以兼顧訴訟程序,故酌予調整職務。

新任財政稅務局長劉富美,擔任現職參議前,曾任財、稅二局處整併前之地方稅務局長一職;新任勞工處長游宏隆,常年在民政系統歷練,熟稔各行各業之民眾需求。縣府說,他們兩位均具多年公務經歷,且都取得管理學碩士學位,足堪勝任新職。

此外,府內另有兩位涉案科長亦將調整為非主管職,縣府表示目前正在辦理相關作業,將於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發布派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