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山水庫集水區 盼重啟徵收

竹縣寶山水庫卅多戶自救會齊聚竹縣府,主持會議的縣長楊文科裁示,請中央相關單位三個月內給予回覆,也請與會的各立委辦公室全力協助與中央協調。(記者彭新茹攝)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縣寶山水庫被劃設為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導致土地所有權人無法有效利用,被徵收戶成立自救會積極爭取權益,針對寶山水庫集水區超過四十年未徵案,議員林昭錡、邱坤桶為民請願,為此,新竹縣府日前召開相關會議,縣長楊文科做出裁示,請中央相關單位三個月內給予回覆,也請與會的各立委辦公室全力協助與中央協調。

地政處說,寶山水庫於民國七十年徵收時,因無水土保持法可適用,徵收範圍僅至水庫滿水位上一公尺,寶二水庫於民國八十九年徵收時,水保法已公布施行,徵收範圍除滿水位以上,更擴增至稜線位置之集水區範圍,當時寶山水庫被徵收戶即成立自救會爭取徵收範圍應比照寶二水庫辦理,且九十年時任行政院長張俊雄已承諾寶山水庫應辦理徵收,卻在九十二年公告劃設水質水量保護區,更加限制土地使用。多年來自救會不斷陳情,請求中央相關部門應按照當初承諾完成徵收。

寶山鄉長邱振瑋說,針對寶山水庫案,希望中央儘速處理,不全面徵收,那就請還地於民。(記者彭新茹攝)

寶山鄉長邱振瑋表示,對於時任行政院長張俊雄答應要給寶山鄉親一個交代,但過了四十多年,中央卻仍失信於民,希望中央儘速處理,不全面徵收,那就請還地於民。

楊文科裁示於結論中敘明應辦理徵收理由,報請中央辦理徵收及未完成徵收前請主管機關研議租金補償方案等兩項結論,與不徵收即應解除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劃設限制之臨時動議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