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代不得當健保專家會議委員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身兼健保專家會議委員,引發爭議。健保署長石崇良二十二日證實,考量立委具「受遊說者」角色,未來健保專家委員會、共擬會委員均不得有民意代表身分,且民代不得列席相關會議。新規定將從二月底下一屆專家會議開始適用。

健保署上週邀集法律專家討論,決定民意代表不適合擔任專家會議委員或共擬會議代表,理由有三。石崇良指出,一是根據大法官釋憲一四九號,民代是選擇兼職工作需考量行政權、立法權的權力分立,行政跟監督不能混淆。

其二是依《立委行為法》與《遊說法》,立委同時具被遊說者的身分,會接受各種不同利益團體遊說,因此不適合擔任專家會議委員。

第三是經查相關醫療法規,在《醫療法》中有關醫事審議委員會,不管在中央或地方都有類似醫療費用跟技術的審議功能,和健保的專家會議跟共擬會議類似,均明訂委員要排除具民意代表身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