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上耕∕基隆報導
七堵區楊姓男子因酒駕無照駕駛機車,遭裁罰新台幣二千五百元,且另滯納健保費及六十五件交通違規罰鍰,合計達二十五萬八千餘元,因未繳清交通罰鍰依法無法考取駕照,楊姓男子一月二十三日火速匯款到宜蘭分署繳清全部欠款。
宜蘭分署指出,楊姓男子於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在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遭警方查獲醉態駕駛機車,且為無照駕駛,經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裁罰二千五百元罰鍰未繳納,經新北交裁於一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移送宜蘭分署執行。
宜蘭分署收案後,即多次核發執行命令,扣押楊姓男子對各金融機構之存款債權,但僅扣得八千餘元,與滯納金額差距甚多。宜蘭分署核發執行命令命楊姓男子報告財產,楊姓男子置之不理;書記官又到楊姓男子戶籍地現場執行,亦未見到楊姓男子。
由於楊姓男子未繳清交通罰鍰,因而無法考取駕照出外謀生,故聯繫宜蘭分署書記官詢問解決之道,經宜蘭分署書記官曉以大義,楊姓男子深感自己先前酒駕等行為的不是,在一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匯款到宜蘭分署,繳清全額罰鍰及健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