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利威士忌侵權 海撈5500萬

中檢查獲仿冒賓利商標、不實蘇格蘭產地的調和威士忌酒,賺進超過五千萬元。    (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四十四歲郭姓男子為鼎航商務、台灣賓利酒業公司負責人,卻使用仿冒英商賓利汽車公司商標、侵害蘇格蘭威士忌協會產地證明,使用調和還謊稱是不含穀類麥芽威士忌,再用「豪車Bentley(賓利)跨界聯名」宣傳銷售,賺進超過五千萬元,台中地檢署二十四日依加重詐欺取財罪,商標法的侵害商標權罪,以及同法的侵害證明標章罪,起訴郭男與員工四人。

台中地檢署指出,全案是檢察官周奕宏上網發現相關輿情,主動簽分並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偵辦,經查郭男一0八年成立鼎航公司,陳姓、許姓及蕭姓男子均為股東兼員工。

郭男等人明知賓利集團是他人意圖仿冒英商賓利汽車公司的商標,而在英國設立登記的公司,與英商賓利汽車公司毫無相關,郭男等人卻向「Bentley Group By Share Ltd.」洽談,取得在台灣的總代理權,對外以「賓利」品牌銷售威士忌,並於一一0年九月間,在台灣設立台灣賓利酒業公司。

郭男等人從英國進口麥芽威士忌、調和威士忌,由不知情的台灣廠商混合、兌水後,分裝至貼有類似賓利汽車公司商標的酒瓶,且產地證明標章,未標註「分裝商」資訊,刻意隱匿在台分裝的事實,更將麥類、穀物混合的調和威士忌,不實標註為不含穀類的麥芽威士忌,利用社交網站、粉絲社團發文行銷,宣稱「豪車Bentley跨界聯名」,或「賓利非凡限量二十五年威士忌」等名稱,使消費者陷於錯誤,願意用高價購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