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一二一震災住宅補貼有譜

記者吳孟珉、陳佳伶∕綜合報導

因應0一二一地震災民後續家園重建之路,市府向中央爭取包含多元租屋補貼、重建(購)及修繕貸款等措施等,有望比照0四0三震災補貼專案加速啟動,市府將依內政部公告內容開放災民受理申請。

另為協助災區受損的農業管路灌溉設施及山坡地水土保持附屬設施快速復建,農業部同意放寬補助農田水利設施再次申請的年限規定。民眾亦可透過市府1999市民服務電話協詢。

市長黃偉哲宣布,市府已取得中央支持,比照「0四0三震災受災戶住宅補貼方案」,請災區居民安心,預計補助重點摘錄如下:

(一)租金補貼方面,針對貼有實際居住於紅黃單建築物之住戶(不限房屋所有權人)開放申請,需準備身分證、實際居住(於紅黃單建物)證明、租賃契約影本(新租屋處)。補貼額度以每戶實際居住人口計算,三人以內者每月發給八千元、四人者每月發給一萬元、五人者每月發給一萬二千元、六人者每月發給一萬四千元、七人者每月發給一萬六千元、八人以上者每月發給一萬八千元 。補貼期限依是否為房屋所有權人分為二十四個月及十二個月。

賃契約登載之租金未超過前述補貼金額者,以契約登載之金額補貼。如目前為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者,需填寫切結書,經確認獲本次受災租金補貼專案補助時,將同步終止三百億租金補貼,不可重複補貼。

(二)重建(購)及修繕貸款方面,針對受災戶房屋受損有修繕及購屋需求者,另有修繕貸款利息補貼,最高優惠貸款額度一百五十萬元,償還年限最長十五年;重建(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最高優惠貸款額度三百五十萬元,償還年限最長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