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康子仁∕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去年底三讀通過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行政院日前認定窒礙難行提出覆議案,立法院三日上午已收到覆議的公文,立法院長韓國瑜下午發出協商通知,將於六日下午召開朝野協商討論處理時程,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推估覆議案可能於十一日的院會處理。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政院秘書長龔明鑫二日親自遞交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修正條文紙本覆議函至立法院,三日一早已確認確實送達立法院。
立法院去年底修正通過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明定,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身分證正反影本等,遭綠營質疑增加罷免門檻。立法院在春節假期前最後一個上班日,將修法條文送至行政院,行政院認為修法窒礙難行,行政院長卓榮泰當天緊急加開臨時行政院會,通過覆議案。
龔明鑫二日下午在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民進黨立委李坤城、鍾佳濱、陳培瑜,以及行政院副秘書長王貴蓮等人陪同下,至立法院收發科送件,時值春節年假最後一天,立法院收發科沒有人上班,因此一行人將覆議案公文黏貼至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的收發信箱上,表達完成「送達」。立法院人員在三日上午已將公文收進辦公室,以利後續相關作業。
立法院新會期三日開始報到,韓國瑜下午發出朝野協商通知,將於六日下午二時三十分研商第十一屆第三會期開議日相關事宜外,也要研商有關行政院針對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其中第七十六條、第七十九條、第八十條及第八十三條,移請立法院覆議案相關事宜。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天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五十七人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