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春節火災27起、緊急救護614件

漂流木火災占八件,顯示春節期間民眾可能在漂流木堆積的區域有故意或不慎遺留火種的可能性。(花蓮縣消防局提供)

記者林中行∕花蓮報導

花蓮縣消防局五日公布一一四年春節期間,自一月二十五日至二月二日,各類案件統計與原因分析。根據資料統計,今年花蓮縣於春節期間,共發生火災二十七起、緊急救護案件六百一十四件及山域事故0起,OHCA十八件,創傷案件共一百五十九件。

消防局進一步分析火災案件,春節期間全縣共發生二十七件火警,其中火災案件為二十二件,非火災案件為五件,火警成災比例達百分之八十。根據案件類別分析,有人員傷亡共三件,無人員傷亡共十九件。其中起火原因以漂流木火災占八件為主要原因,顯示春節期間民眾可能在漂流木堆積的區域有故意或不慎遺留火種的可能性,燃放爆竹煙火占三件則是次要原因。

春節期間全縣共發生二十七件火警,其中火災案件為二十二件,非火災案件為五件,火警成災比例達百分之八十。(花蓮縣消防局提供)

消防局針對緊急救護案件分析,今年春節共處理緊急救護案件六百一十四件,創傷案件共一百五十九件,其中交通事故七十九件占比約一半,反映出春節期間車流增加及民眾外出活動頻繁,導致交通事故及摔跌傷等創傷案件較多。除了創傷案件,還有大量非創傷案件共二百七十件,主要包括一般疾病一百零四件、呼吸問題日十一件及心肺功能停止十六件。這些案件通常與春節期間的氣候變化、作息不規律以及慢性病急性發作有關。

此外,尚有未送醫案件有一百八十五件,其中一百二十七件為拒絕送醫案件,包含配合火災派遣之案件及部分民眾,或家屬自行評估傷病情況後,決定不使用救護車送醫案件,代表民眾對於「輕微傷病自就醫,消防救護留緊急」理念的認同度正逐漸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