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鬧團圓慶元宵 消防局籲爆竹燃放要當心

彰縣消防局派員到金香舖、商店、各大賣場加強安全爆竹非法囤積查察及宣導。(記者曾厚銘攝)

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

鑑於內政部消防署統計一一三年度全國因燃放爆竹煙火引起火災件數共計一七八件,總共造成十九人受傷,其中彰化縣因爆竹煙火發生事故三件,有八人受傷。彰化縣消防局呼籲,民眾可考慮以音樂、小提燈、猜謎語、踩街、欣賞燈光秀、光雕秀等方式,替代傳統的爆竹煙火燃放,既環保且安全。

彰化縣消防局指出,若要購買爆竹煙火,應選擇購買貼有「認可標示」的,切勿購買來路不明或未經檢驗的產品;燃放爆竹煙火時,切勿串接、堆疊施放爆竹;並請依照使用說明施放 ;未滿十二歲兒童應由父母陪同施放,並禁止施放「飛行類」、「升空類」及「摔炮類」之爆竹煙火。

為加強元宵及春節期間爆竹煙火安全使用及注意事項,彰化縣消防局特別派員至金香舖、商店、外籍移工宿舍、可疑處所及各大賣場加強安全查察及宣導一八○場次,杜絕業者違法囤積。消防局提醒民眾依據「彰化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晚上十點至隔日上午六點,不得施放笛音或爆炸音之煙火,經勸告不聽者,處罰鍰三至十五萬元﹔家中如有未滿十二歲之兒童,應由父母、監護人陪同,違反者可處三千至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