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墓園爭議源於業者違法經營 民政局強調積極處理、保障墓主權益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民政局今(10)日表示,春秋墓園之私權紛擾,源於非法經營者春秋公司長期未經全部地主同意,將土地提供喪家下葬。致墓主遭地主提告並經法院判決無權占有。另道環公司非地主,並無權排除已埋葬之墳墓及求償。

民政局指出,該墓園原申請人75年死亡後,春秋有限公司申請變更負責人,因未經全體土地公同共有人同意遭駁回,並經行政法院81年度判字890號判決認定在案。

民政局提到,針對道環公司申請殯葬設施經營業取得中和區橫路段82號土地同意一事,依內政部100年7月21日台內民字第1000137479號函釋,經營人未依法取得殯葬設施經營業者設立許可或備查,主管機關均不得核發埋葬許可。新北市政府考量該墓園多年來未有合法業者管理,致亂象叢生,由於僅道環公司於106年向新北市府提出申請,為防止春秋公司在未經取得地主同意下,持續占用、販賣土地使用權獲取不法利益,殯葬處乃於109年同意道環公司之申請,並成為合法之經營業者。

民政局強調,同意墓園經營與同意特定墓地使用分屬二事,此部分有內政部113年7月26日台內宗字第1130130211函釋可佐證,並無針對特定業者量身訂作,且契約中也有明定,道環公司要使用土地,仍須依政府規定辦理。

民政局重申,就本案,新北市府持續給予墓主行政協助,多次至墓園訪查業者環境維護與除草清潔,並與地主墓主及業者代表討論逾10回及召開3場大型意見討論會,後續並持續協助墓主相關起掘、埋葬等作業。

此外,針對墓園於113年6月發生部分區域崩塌,新北市政府當日起即展開緊急災害搶救作為,並要求道環公司提送崩塌區土地主幹道及墓園全區水保維護計畫,目前主幹道部分已完工備查,全區水保維護部分刻正審查中。對於墓主協助部分,則持續居中給予行政協助,已協助35位亡者完成安置,並已公告請墓主向當地區公所提出起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