鵬管處與小琉球海巡共同發放載客潛水船舶潛水旗幟

鵬管處與小琉球海巡共同發放載客潛水船舶潛水旗幟並於活動時升起,藉以保障潛水遊客的安全。(記者鄭伯勝攝)

記者鄭伯勝/屏東報導

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有鑑於小琉球水域遊憩活動日漸興盛,潛水運動愈加受到青睞,水域安全問題的重要性也隨之凸顯。依據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載客潛水船舶必須在潛客從事潛水活動時,於船上升起潛水旗幟,以確保潛水活動者的安全。

為符合安全規範,鵬管處已備妥載客潛水船舶所需的潛水旗幟,並與海巡署琉球新安檢所共同合作,告知船舶業者升起潛水旗幟規定,並視船舶業者需要,將旗幟分發給申請出港的載客潛水船舶。鵬管處強調,這一行動旨在確保每一艘參與潛水活動的船舶都能合規操作,有效提醒周圍水域的船家注意該處有潛水活動正在進行。

鵬管處誠摯呼籲所有載客潛水船舶在潛水者下水時務必升起潛水旗,相信只有在遵循安全指導的情況下,才能讓每位潛水者都能安心享受潛入水下世界的樂趣。

鵬管處將持續強化對潛水活動的管理措施,並落實安全宣導工作,期望與各界共同努力,讓潛水運動更加安全、更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