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埤鄉農會代表李姓候選人坦承賄選遭訴

雲林地檢署偵辦大埤鄉農會代表李姓候選人涉買票,案偵結提公訴。(地檢署提供)

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林縣檢警調基層農會選舉專案小組獲情資,參選大埤鄉農會代表某李姓候選人移涉嫌買票,案經蒐證及十一日聲請搜索票執行搜索,同時傳喚相關九人到案說明,訊後李姓候選人坦承行賄犯行,案經偵結十二日提起公訴,為全台第一起農會賄選起訴案。

雲林地檢署指出,五十八歲李姓候選人為雲林縣大埤鄉農會會員,並登記參選該會第二十屆怡然村農事小組會員代表之候選人;盧姓、蘇姓、陳連姓、陳姓及張謝姓,亦均係大埤鄉農會之會員,且為二十屆農村小組會員代表有選舉權,然農事小組五人參選會員代表,應選代表三席,李為期當選竟對有選舉權人行求、期約、交付賄賂,於二月七、八日,以一張選票一萬元至二萬元之代價,行求盧等五人選舉時投票予李。

雲林地檢署偵辦大埤鄉農會代表李姓候選人涉買票,案偵結提公訴。(地檢署提供)

地檢署說,專案小組調查盧等五人應允並收受李所交付現金,盧、陳連、陳及張謝各收受一萬元,蘇收受二萬元。傳喚相關人員到案說明,李候選人坦承犯行,所為係犯農會法對選舉權人交付財物罪嫌,檢察官認無羈押必要,予以十萬交保,案偵結十二日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