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拚節能 訪商家宣導

花蓮縣府即日起至五月底前,將針對縣內二十類指定能源用戶展開本年度第一波節能訪視與輔導,鼓勵業者與民眾共同實踐節能減碳,為地球永續發展盡一份心力。(花蓮縣政府提供)

記者林中行∕花蓮報導

隨著全球暖化與氣候變遷日益嚴峻,冷氣使用頻率增加,用電量持續攀升。花蓮縣政府十二日表示,為了提升大眾節能意識,並協助縣內服務業店家有效減少電力消耗、降低電費負擔,花蓮縣政府積極響應經濟部能源署「指定能源用戶應遵行節約能源規定,即日起至五月底前針對縣內二十類指定能源用戶展開本年度第一波節能訪視與輔導,鼓勵業者與民眾共同實踐節能減碳,為地球永續發展盡一份心力。

花蓮縣政府表示,經濟部能源署於一0三年修訂《能源管理法》第八條第二項,規範觀光旅館、百貨公司、零售量販店、超市、便利商店、電器行、銀行、餐廳、美容美髮店、書店等二十類能源用戶,應落實「冷氣不外洩」、「禁用鹵素燈與白熾燈」、「室內冷氣溫度不得低於二十六度」等三大節能措施。

花蓮縣長徐榛蔚表示,城市治理除了推動淨零轉型與產業升級外,更應落實節能減碳,讓永續發展成為生活的一部分。透過此次節電訪視計畫,縣府期盼能帶動更多店家響應節能行動,不僅能有效降低營運成本,更能為環境保護貢獻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