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前南投縣原住民族行政局長張子孝一一二年參選立委時,其樁腳烏巴赫‧尤紀涉邀約具有投票權的選民等十四人前往台北市一間海鮮餐廳用餐,期間張到場拜票,請託選民支持,隨後樁腳結清餐費一萬元,檢方依違反選罷法,起訴樁腳,不過一審認定是親友餐敘,判無罪,二審台中高分院十二日維持無罪判決,依速審法可望無罪確定。
檢方指控,張子孝在一一二年參選山地原住民立委選舉,烏巴赫‧尤紀是其樁腳,烏在前年十月間,透過自行或他人邀約方式,邀請林男等十四人在台北市一間海鮮熱炒餐廳用餐,聚餐期間,張子孝到場拜票,尋求支持,而烏在餐敘後,結清餐費一萬元,認定烏涉嫌違反選罷法起訴。
南投地院審理時,烏否認犯案,辯稱該次是原住民的聚會,傳統習俗就是有這樣一個聚會,屬於分享的場合,不覺得這有什麼違反法律,依照海鮮餐廳負責人的證詞,當天餐敘是席開三桌,每桌價值約二千元至三千元不等,餐會的價值、菜色與一般親友餐敘無異,再加上當時參與的人員,除了選民之外,也有非選民之人,來自南投、桃園、新北等地,依照一般生活經驗,實難認為林男等人會為了收取數百元的不正利益,而動搖投票意向。
南投地院認定,依當時參與餐會的人員身分關係、證述,以及餐會價值,依一般社會通念,尚難認定烏巴赫.尤紀與參與人員間,有以不正證利益約一定投票權行使的對價關係,判無罪。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後,昨日宣判,仍維持一審認定,駁回檢方上訴,判處無罪,依速審法規定,一、二審無罪案件上訴條件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