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非法經營托嬰 爆虐童

小朋友送到補習班托嬰疑被虐待。(翻攝自爆料公社)

記者施春瑛∕台南報導

有民眾在爆料公社爆料,指將一歲多的女兒送至北區一立案補習班托嬰,結果臉部明顯瘀青受傷,疑遭保母虐待。市府表示,社會局、教育局、警察局日前已前往該補習班稽查,發現補習班疑非法經營托嬰中心,已令停招三個月,至於虐童情事若查證屬實將依法嚴懲。

市府指出,六日社會局獲報後,立即會同教育局及警察局前往聯合稽查,當日並陪同家長至派出所報案。稽查過程中,發現該址一樓為立案補習班,但二樓疑似設有未立案托嬰中心,現場有兩名未登記托育人員負責照顧幼童,社會局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及權益保障法》第九十條,裁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至三萬元以下罰鍰。

社會局已蒐集幼童傷勢資料,後續將轉請成大兒保醫療整合中心進行傷勢複判,如確認傷勢為行為人不當對待所致,將依兒少法裁處行為人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後續也將持續關懷幼童及其家庭需求並提供協助。

另外,該案已涉及補習班違規經營非補習班業務,教育局將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規定,對該補習班處以停止招生三個月,並列為重點稽查對象。其負責人亦疑有違反兒少法,損害兒童權益,後續將提送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進行審議,若情節重大,最重可終身不得擔任補習班教育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