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楊文琳/台中報導
新光三越百貨台中店十三日發生嚴重爆炸事件,造成多人傷亡。經查氣爆發生於該商場十二樓違法施工區域,因施工管理不善造成結構受損、電梯損壞,並產生外牆帷幕附掛物掉落疑慮,台中市政府都發局勒令該百貨公司停業,限期一個月內改善完成,若屆期未改善,將可連續開罰並勒令繼續停業直到改善為止,都發局十四日下午也將啟動百貨、商場、量販店聯合稽查,確保公共安全。
台中市都發局表示,此爆炸事件違反建築法第七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未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建築物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已依同法第九十一條規定查處建築物所有權人新台幣三十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及停止建築物使用,改善期間並應確保公共安全。此外,現場電梯因受氣爆影響,受損嚴重,牆面與電梯門板變形無法正常使用,為確保民眾安全及維護公共安全,都發局已針對該場所勒令停止使用及張貼「注意掉落物」公告。
台中市政府為防範類似事件再發生,都發局訂於十四日下午兩時全面展開公安稽查,針對台中市轄內樓地板面積五千平方公尺以上的三十九家百貨商場及大型量販店進行專案聯合稽查。此次稽查將由都發局聯合經發局、消防局及欣中天然氣,首波預計稽查兩家百貨商場及兩家大型量販店,若發現違規,將依法裁罰並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