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林地檢署守護國土,檢察官莊珂惠指揮縣警局、台西分局、調查局中機動工作站等單位,偵辦沿海某李姓鄉長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轄區某派出所陳姓所長、林姓員警涉嫌洩密、湮滅證據、偽造文書等罪嫌,案經偵結依法提起公訴。
地檢署調查指出,李姓鄉長將其繼承之兩個地號以贈與方式,於一一三年三月登記其妻侯女名下,並以侯女名義委託不知情代辦業者向縣府農業處取得農業用地最農業設施容許,同年十二月檢具土方挖填計算式內容為挖填平衡(回填土方)等施工計畫書,向某鄉公所申請興建養雞場畜牧設施建照執照,同月廿四日同意開工。

地檢署指出,李明知該搭蓋雞舍之施工計畫書並無購入土方之必要,一一三年十二月間與某工程行陳姓負責人、挖土機司機等,共同基於提供土地回填廢土之犯意聯絡並簽立「填立土方合約書」,且交由該工程行與總0公司間砂石買賣合約書作為掩飾。總0公司自不詳砂石廠載運製成添加有化學藥劑聚丙烯醯胺,而以化學方式混凝沉澱後產出事業廢棄物無機性汙泥,信○公司車隊則自不詳工地、土資場載運未經分類營建混合物,分別以每車次五百、三千元處理費回填。
莊檢察官獲線報今年一月八日率相關單位前往查緝,現場發現產業道路傾倒完正欲離去許男及所駕車輛等,循線拘提相關人員並查扣手機等證物,並指揮台西分局偵查隊暨轄區派出所員警前往處理後續現行犯逮捕等事宜。
案發李姓鄉長以不詳該地遭查獲,向派出所陳姓所長詢問相關過程,陳明知李姓鄉長是該地主侯女之夫,竟洩露國防以外應秘密是向犯意,及告知全部偵查始末與照片等;全案偵結相關涉嫌人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