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
彰化縣政府在彰化市大埔路試辦人本道路計畫,重新劃設綠色的標線型人行道,不少機車族不守法,仍隨意停在人行道上,彰化警察分局十四日派員到場取締,一下就告發多件,不少違停者看到警察開單,才趕快開走。彰化分局提醒,「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人行道)停車」處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都能共同遵守停車規定,創造良好用路環境。
彰化分局指出,為優化大埔路行人通行空間,彰化縣政府在一月六日起重新繪設總長約一 一○五○公尺的標線型人行道,並將原有車道縮減為雙向各三點二公尺的混合車道及設置一點五公尺的停車區,為行人提供專屬步行空間。標線型人行道以綠色為鋪面,明確區分人行道範圍,並在標線內繪設成人牽行兒童之圖示及「人行道」標字,同時劃設停車灣,提供汽、機車停車空間,希望達成「人本交通」與「汽機車平權」的共識。
分局表示,彰市大埔路混合車道、停車(灣)區、人行道等標線均已劃設完成,亦已宣導一段時日,但仍有機車隨意亂停,因此彰化分局展開雷厲取締作為,一下子就開了不少違規單,有些違停機車騎士看到警察來開單了,才趕快開走。分局說,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人行道範圍屬禁止臨時停車,在人行道違規停車,可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以下罰鍰,請民眾都能共同遵守停車規定,以免被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