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少女飆北宜 不甩警2度攔查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店警分局坪林所員警昨(15)日執行巡邏勤務時,於14時47分在北宜公路32.2公里處,發現未滿18歲之李姓少女騎乘普重機準備迴轉,因該車未裝設照後鏡,故下車指示該車熄火接受攔查,惟該車不停並加速駛離逃逸。警方復於14時50分於北宜公路30.6公里處發現該普重機,警方並再度指示熄火受檢,該車再度不服攔查並加速駛離逃逸。

最終新店警分局員警於14時52分在北宜公路32.7公里處再度看見該普重機行駛於道路,警方立即攔停,並大聲喝令其停車熄火接受稽查,經稽查發現該車駕駛未成年無照駕駛普重機、未裝設照後鏡、未裝設後反光片、排氣管變更未登記。

新店警分局表示,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1項1款、第16條1項2款舉發等改裝車違規三張,並開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1項不服稽查取締、第21條1項1款未成年無照駕駛普重機、第21條6項機車所有人允讓駕駛人無照駕駛共6張,駕駛人違規金額最低36700元,車主違規金額最低12000元。案發當下警方告知並予以協助配戴留有聯絡方式之飾品、證件或手機,且儘可能由親友陪伴,以確保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