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晚會空飄布條鬧場 男挨罰1萬

 

鄭姓網紅於去年跨年晚會到場抗議,施放綁有「黃偉哲性侵案監視器交出來」布條的抗議氣球。 (資料照片)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鄭姓網紅指控自己小孩遭南市某幼兒園長性侵,多次大鬧教育局、派出所等,也因此與其他網紅發生糾紛,引發廣大討論與爭議。去年「台南好Young」跨年晚會活動期間,鄭男到場施放綁有「黃偉哲性侵案監視器交出來」布條的氣球,現場還撒下大量紙片表達訴求,現場被警方依社維法送辦,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鄭藉端滋擾公共場所,裁罰一萬元。

鄭姓男子去年爆料稱自己就讀幼兒園的女兒遭不當管教及性侵,透過網路指相關局處討說法,鄭男經多次前往教育局要求提供監視器影像未果,進一步砲轟南市府。然而全案撲朔迷離,其他同校父母出面控訴鄭在網路洩漏自家小孩影像等,也有網友指出鄭未提供驗傷單等關鍵證據,而教育局相關單位經調查察無不法,民代介入但後續並未有進一步動作,知名網紅出面分析全案也意外論戰。

教育局去年也嚴正對鄭男在網路汙指教育局吃案、到局處咆哮公務員等部分,依法提告竊盜、恐嚇、妨害公務等十二項罪嫌,另也協助被害人員對鄭提告。十二月卅一日台南跨年晚會,鄭男前往晚會現場施放抗議氣球,寫下「黃偉哲性侵案監視器交出來」訴求,現場還撒紙片等,被警方帶回查辦。

環保局也就鄭男扔紙片造成環境汙染的行為,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六千。

鄭男到案辯稱自己並沒有藉端滋擾公共場所,兩歲的女兒說被園長性侵拍照,教育局長及市長都答應提供監視器畫面,但去年九月迄今,均不願提供關鍵畫面,強調自己只是表達訴求,這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控訴遭到政府壓迫、公部門司法追殺與警察單位過度執法。

台南地院審理認鄭應循規定申請調閱監視器畫面,依規定申訴、救濟,惟鄭表達訴求的方式,明顯逾越一般社會大眾容許的合理範圍,已達藉端滋擾公共場所安寧秩序致難以維持的程度,依法裁罰一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