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環保團體十六日發布聯合聲明,建議環境部提出更積極的二0三0年減碳目標,批評行政院永續會定位不明,並要求公布企業自主減量計畫內容,以及對勞工就業造成的衝擊。
聲明指出,氣候變遷因應法於一一二年二月十五日實施,依據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第六次評估報告,全球於二0三0年應相較於二0一九年減量百分之四十三的的溫室氣體排放,換算後台灣的減量目標應為百分之四十三點七,但環境部目前提出減量目標為百分之二十八,仍然不足。
聲明指出,氣候法修法後,行政院永續會受限於預算和人力不足,難充分發揮跨部會統合協調的角色,且去年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成立後,永續會定位更加不明。
聲明表示,現行碳費政策將減量的重心轉移到排碳大戶的自主減量計畫,並給予極大額度的碳費優惠,不符合母法排放者付費的原則;且自主減量計畫公開性不足,難以達到實質監督,建議應公布除機密部分外的完整自主減量計畫內容,如個別減量措施的預估年削減量以及減量措施預算經費表等。
聲明指出,因應氣候變遷所提出的相關計畫需「協助公正轉型」,減少對勞工就業造成衝擊。環境部作為中央主管機關,應援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指定產業提出自主減量計畫時,併呈勞工的公正轉型文件。
聯名發布聲明的團體包括,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環境規劃協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