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納管千家火災高風險場所

 

桃市首推火災預防自治條例,納管千家高風險場所。(環保局提供)

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十七日召開本年度首次火災預防推動小組會議暨成立「危險化學品管理及災害應變會報」,由市長張善政親自主持,率全國之先將運作「工廠危險物品」、「公共危險物品」、「爆裂物先驅化學物質」及「低溫冷凍倉儲」等高風險場所納入管制,擴大危險化學物質(品)及倉儲業管理,未來市府將定期召集消防、經發、環保、勞檢、建管、地政、地稅等單位辦理跨局處會議,源頭管理高風險場所,強化其災害應變能力,全面建構高風險場所防災安全管理網。

張善政表示,他特別請副市長蘇俊賓邀集相關局處研商,並於一一三年十月完成桃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修正案,十七日也正式成立火災預防推動小組,全面建構高風險場所防災安全管理網。

蘇俊賓補充說明,目前在化學物質(品)管理面對三個課題,第一為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已由中央及地方政府合作進行源頭管理;第二為倡議工輔法及消防法修正,優先納入工廠外倉庫進行申報管理與勾稽;第三是危險品倉儲業若屬營業登記在外(縣)市樣態,桃園市本身無法完全掌握管理,未來也將持續建議中央修法,將火災風險性降低。

張善政上任後即於治安會報指示,要求「系統性的降低工廠、倉儲火災」,並由蘇俊賓副市長督導跨局處研商,定期於治安會報提出工作進度,期間除正式修訂桃園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外,蘇俊賓也多次於行政院會討論「工廠管理輔導法」及「消防法」修正草案時,以具體案例分析數據,強調倉儲業存放化學品未申報的火災風險高於一般工廠,強力建議中央修法時納入倉儲業主動申報機制。目前「工廠管理輔導法」已開始將工廠廠外附屬倉庫納入管制,但尚未普及至各倉儲樣態,桃市府也將持續以自治條例管制的運作經驗,適度建議中央加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