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氣爆 爆炸未見火光 疑瞬間完全燃燒

台中新光三越氣爆,台中市消防局案發使用空拍熱顯像儀,發現氣爆後內部溫度並不高。 (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氣爆,檢警連續已傳訊工班等十六人,其中二人檢方二度傳訊釐清,消防局火調科連日採證。警消判斷,氣爆無燃燒跡證與「完全燃燒」、「空間炸開」有關,消防局長孫福佑十七日表示,傾向此方向的判斷,研判爆炸時一瞬間完全燃燒,所以未看見火光,詳細情形仍需由專家判斷。

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十三日發生氣爆,釀四死三十九傷。檢警消連日調查,多次重返現場勘查蒐證,檢方以證人身分傳喚百貨業者、施工工人、天然氣公司人員等人複訊,還原事發現場狀況,釐清肇事原因。

孫福佑指出,新光三越氣爆案在短時間有完全燃燒的現象,就現場受傷民眾有灼傷情況,可見當時是有火造成燃燒現象,只是在爆炸的初期,可能瓦斯的量過於密閉,所以爆炸的時候在一瞬間就已經「完全燃燒」,所以才會讓外界看到爆開的時候是沒有火光的,不過仍判斷是有「燃燒的過程」。

孫福佑表示,如果以現場目前看起來,應該是比較傾向於現場沒有其他物質可以燃燒的情況,所以才沒有引起像一般火場六百度至七百度高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