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廠商辦會展、參展 開放申請補助

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為鼓勵各界到南市辦理展會活動,並協助具潛力及新創企業行銷自身優質產品,成功進軍國際拓展市場,經發局訂定「一一四年度台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獎勵廠商辦理會議與展覽及國外與南市參展申請補助計畫」,補助相關展會活動,歡迎有意辦理各項會展活動及參展的企業踴躍申請。

經發局表示,會展產業具多元及整合性,不只可協助企業樹立國際形象、拓展銷售市場,更可帶動周邊相關服務業發展與城市及企業行銷。這項計畫補助額度如下:辦理國際會議、國際學術研討會、國際展覽:場地租金、場地佈置費、文宣廣告費及運輸費等支出項目,單一會議最高補助額度不得超過上述支出項目總費用之五十趴,核定獎勵金額補助上限八十萬元整。

辦理有助產業發展或國際行銷之一般展覽,核定獎勵金額補助上限三十萬元整。設籍南市企業國外與南市參展,國外參展每格標準攤位最高可補助五萬元及南市參展每格標準攤位最高可補助一萬五千元。國外、南市參展每案補助上限分別為八萬元及三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