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氣爆 檢3度赴現場勘驗釐清 男樓管恢復良好檢列重要證人

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氣爆案,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鄭葆琳十九日率專案小組第三度進入現場勘查。(記者陳金龍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十三日發生氣爆,目前雖仍指向瓦斯氣爆但實際原因仍不明,也尚無人轉列「被告」身分,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鄭葆琳十九日率專案小組第三度進入氣爆現場勘查,但因還有多名現場工人仍在住院,暫無法接受調查,專案小組將盡速完成筆錄,釐清相關刑事責任。

台中地檢署表示,專案小組前後完成相驗、啟動刑案調查,已分三波傳訊新光三越職員、欣中瓦斯業者,及裝修及拆除業者、消防器材人員等證人共二十二人到案複訊。主任檢察官鄭葆琳十九日率檢察官、專案小組等人員,第三度進入新光三越氣爆現場勘查,就現階段調查所得證據與現場跡證互核查證,釐清疑點。

檢方指出,現場遭氣爆破壞程度相當嚴重,為完整還原案發現場、確認氣爆原因,採證、鑑識、鑑定等程序均由專案小組及火調單位持續進行中;另外,多名重要在場關係人因傷勢嚴重暫無法接受調查,專案小組持續追蹤復原情形,並盡速完成筆錄製作,後續審慎釐清應對此案擔負刑責的對象。

新光三越台中店氣爆發生時,在十一樓工作的姜姓男樓管腦部重創、身體多處骨折,緊急手術後十七日清醒,脫離險境。醫院十九日說,他目前身體仍虛弱,多數時間都在休息,預計將開始訓練逐步脫離呼吸器。

據了解,姜姓男樓管在爆炸前,還傳現場工作照片給姊姊,對工程施工有一定程度掌握,他若能脫離呼吸器恢復說法,對案情有直接幫助,檢察官目前也密切注意其傷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