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地檢署為落實法務部推動酒駕防制之司法與醫療合作處遇模式,由新竹縣、市衛生局指定新竹臺大分院生醫醫院及國軍桃園總醫院新竹分院,自民國一一一年四月起施行「緩起訴附帶酒精戒癮治療方案」,針對酒駕緩起訴被告進行醫療配套,期透過心理、生理及司法層面三方並行,從根本解決酒駕問題。
新竹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黃振倫表示,治療過程中,醫療團隊先安排個案進行診斷,如有嚴重酒癮症狀,會安排住院或其他固定戒斷模式治療;同時,醫療團隊也會協助處理共病問題,如憂鬱、焦慮、精神疾病等,必要時轉介專業心理師提供個別心理治療。
此外,醫院團隊積極投入團體或個別諮商,幫助個案建立健康生活模式,以提升治療成效;另地檢署社工師定期追蹤治療進度,督促輔導個案積極接受治療,以確保戒癮效果,降低酒駕再犯風險,減少對家庭與社會的危害。醫院端所採之多元治療,於個案結案後,持續透過個管追蹤,若個案有意願繼續進行治療,醫院端亦會視現況隨時滾動式修正治療模式。
黃振倫指出,緩起訴轉介之酒癮被告因地檢署法律約束力強,普遍對酒癮治療有較高的執行動機,能接受醫院端提供的多元治療方式,一一二年至一一三年共安排九十五位酒駕緩起訴被告接受戒癮治療,目前尚在接受治療者有十二位;已終結案件內有十二位因再犯或未配合治療遭撤銷緩起訴,佔比為百分之十四,履行完成戒癮治療者共六十五位,完療率達百分之七十八,成效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