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總統府於十九日公布《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條文,規定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須附身分證正反影本。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二十日召開記者會,總召柯建銘批評,該修法嚴重違憲且侵害基本人權,並宣布將向司法院遞送釋憲聲請,尋求法律救濟。
國民黨與民眾黨憑藉立法院人數優勢,三讀通過修正條文,要求罷免提議與連署須附身分證影本,違者恐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行政院雖提覆議,但最終遭立法院否決,修法正式生效。
柯建銘表示,該法案要求罷免提案人與連署人提供身分證明文件,違反《憲法》第十七條與第二十二條所保障的基本權利,導致民眾稍有不慎即可能涉及刑責,形同剝奪人民罷免權。他批評,在野黨聯手強行通過法案,剝奪正常國會討論程序,違反立法程序正當性,並指控國民黨與民眾黨透過「沒收討論、沒收委員會審查、沒收院會討論」,直接將法案送交表決,嚴重破壞國會運作。
柯建銘強調,沒有任何政黨可凌駕憲法之上,民進黨團將透過法律與政治手段阻止違憲法案生效。他並質疑立法院長韓國瑜未發揮協調角色,放任在野黨操弄總預算案,甚至企圖將財劃法綁定送審,嚴重影響中央政府財政運作。他呼籲社會關注此事,防止民主制度遭受侵蝕。
民進黨團已完成釋憲聲請準備,並將正式向司法院遞送聲請書,以確保公民選舉與罷免權利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