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教養院前院長謝清桂涉嫌採購電動病床洩漏標案文件給廠商,圖利廠商不法利益至少十四萬元。宜蘭地院認定謝男犯《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處有期徒刑五年二月,褫奪公權兩年。
宜蘭教養院由衛福部委託伊甸基金會承包經營,謝清桂自一0四年十月起擔任院長;於一0八年六月為建置住民老化專區,提出住民老化專業建置工程,擬以每台五萬元價格,向社家署申請二百萬元購買四十床歐美品牌電動病床,並獲核定。
負責承辦該採購案的伊甸基金會人員,提出同樣規格、價格更低的國產病床資料,詢問謝清桂意見;謝竟把資料轉給李姓女廠商,並傳訊「請妳告訴我,他們(國產病床)的缺點,我來擋掉」。李女收到文件修改後回傳「上面打紅字的是重點」,謝則要求承辦排除國產電動床,並私下將標案採購規格及報價單洩漏給李女。
採購案上網招標,謝清桂立刻傳訊「財神爺來了」、「快打電話給我」通知李女投標。李女為免案件流標,還借用友人開的公司「陪標」,讓自己順利以最低標二百萬元得標。
謝清桂辯稱是為讓住民有更好的輔具設備,並方便同仁照護;行政採購流程雖有洩密瑕疵,但未圖利他人。
法官審理認為,謝清桂於受委託公務員之職務範圍內,違背政府採購法保密義務,屬於對主管或監督事務有違背法律之洩密行為。根據相關帳務資料,廠商扣除成本、稅捐後,獲取至少十四萬元的不法利益;考量謝為身障人士,依《貪汙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判刑五年二月,褫奪公權兩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