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置廢棄物估上億清除費不到10萬交保 橋檢將抗告

(記者陸瓊娟翻攝)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有不肖集團在轄內馬頭山自然生態保育區棄置事業廢棄物,檢警迅速對於不法棄置集團進行查緝,於20日執行陳姓被告等7人到案,訊問後認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之必要,均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經橋頭地院裁定分別以新臺幣8萬元、7萬元、5萬元等金額交保。 檢察官在收受裁定後,擬抗告。

橋頭地檢署於今年1月間,因環保團體檢舉得知,有不肖集團在轄內馬頭山自然生態保育區棄置事業廢棄物,檢察長張春暉獲悉後極為重視,隨即指派主任檢察官陳竹君及檢察官楊翊妘指揮偵辦,並召集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八大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六龜分局、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組成專案小組,迅速對於不法棄置集團進行查緝,由楊翊妘檢察官親往現場勘驗,該廢棄物棄置場址為第三級保育類臺灣水鹿(Rusa unicolor swinhoei)及穿山甲等野生動物棲息地,並鄰近湖泊,屬於水源區,棄置場址涵蓋國有地及綠能廠商土地,遭不法集團棄置大量鋁渣、廢橡樛、廢塑膠、營建廢棄物混合物及其他不明廢棄物,掩埋深度超過4公尺,掩埋廢棄物量約為2804.5立方公尺,對於國土自然環境已造成危害,初估清運處理廢棄物費用金額已逾1億元。

嗣於2月20日執行陳姓被告等7人到案,訊問後認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之必要,均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經橋頭地院裁定分別以新臺幣8萬元、7萬元、5萬元等金額交保。 24日有林富寶議員、林義迪議員、公視、中嘉、林務局等環保團體到場支持檢方嚴懲不法,因此橋頭地檢署檢察官在收受裁定後,擬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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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檢署檢察長張春暉表示,載運廢棄物及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均為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重罪,請民眾切莫貪圖小利而涉犯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