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預算、財劃法修法今提覆議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行政院認定一一四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及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有窒礙難行之處,預計二十七日於行政院會討論並通過覆議提案,再移請立法院覆議。

行政院於二十六日傍晚公布二十七日行政院會議程,議程顯示,行政院研議後認為立法院第十一屆第二會期第十四次會議三讀通過修正之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其中第八條、第十六條之一及第三十條,均有窒礙難行之處,將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提出覆議。

針對立法院第十一屆第二會期第十八次會議決議通過之中華民國一一四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行政院亦認為其中部分內容有窒礙難行之處,擬同樣依據憲法增修條文提出覆議,並請核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