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消防局大安消防分隊顏姓消防員上月到日本山形縣滑雪場滑雪,並在網路分享影像及心得引發議論;台中市消防局表示,消防衣褲為公有財產,未經核准不得私自使用,人員違規事實將記申誡以上處分,顏姓消防員四日發文表示悔意,該面對的會坦然接受。
台中市消防局大安消防分隊顏姓消防員上月到日本山形縣滑雪場滑雪,並在社群網站分享照片與影片,畫面中他身穿印有台中消防字樣的消防衣出國滑雪,並分析消防衣較適合火熱場域,不適合用來滑雪,貼文引發網友議論。

顏姓消防員發文澄清,其實是有租雪場的雪服,「只是我真的不應該為了給自己作紀念就穿消防衣滑雪。希望不要給其他長官、學長姐添麻煩。該面對的一定會坦然接受,自己還是那個正能量滿滿的消防小尖兵。」
消防局指出,消防衣裝備為供執行災害搶救勤務與自主訓練使用,消防衣褲為有列帳的公有財產,保管人應善盡保管責任,未經核准,不得私自使用,將針對相關違失部分召開檢討會議,人員違規事實將依規懲處,並追究相關單位內部管理督導不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