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擴大對美投資 經部:須送投審會審查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台積電宣布將對美國再投資一千億美元,震撼市場,不過台積電強調,台灣與日本投資規劃不受影響;按產創條例規定,台積電後續須向經濟部投審會申請投資,取得核准後才能執行,投審會將依據保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內技術領先等面向進行投資審查,確保最先進製程留台。

美國總統川普和台積電董事長暨總裁魏哲家三日在白宮共同宣布,台積電將對美國再投資至少一千億美元,這專案將是美國史上規模最大的單項外國直接投資案。川普說,台積電此舉將可避免晶片輸美被課徵大幅關稅。

只是投資人擔心,台積電美國擴大投資,將會稀釋毛利率、影響獲利,此外台積電這次投資內容包括設立研發中心,引發外界解讀,先進製程研發與技術將外移,台積電恐成美積電的市場揣測,不脛而走。

對於外界評論台積電可能成為美積電,經濟部長郭智輝四日在立法院回應表示,這是多餘的,且以目前投資金額需要供應鏈的數量,還不至於吸引供應鏈整個過去。至於台積電先進的二奈米製程明年有無可能在美生產,他也強調,這是不可能的事,他保證一一五年二奈米跟一點六奈米不會到美國生產。

先進製程留台原則不變,根據產業創新條例相關規定,公司從事國外投資達新台幣十五億元以上者,應事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郭智輝日前談及此事即明確表達,投審會不可能因對象特殊放寬規定。